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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支持商混企業開發裝配式建筑預制構件-盛天水工整理
添加時間:2024-11-25 | 文章來源:盛天機械
017年1月17日,住建部標準定額司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2017年工作要點》,明確要求“繼續組織開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高強鋼筋集中加工配送推廣應用試點研究,促進建筑鋼筋混凝土標準的提高,引導產業升級。”
現轉發通知如下。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關于印發2017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建標綜函[2017]20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規劃局(委),國務院有關部門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機構、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有關協會、單位:
現將《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2017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標準定額工作。
附件: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2017年工作要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2017年1月17日
附件
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2017年工作要點
2017年,標準定額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貫徹落實中央
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為主線,按照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部署,加快工程建設標準定額改革步伐,建立科學合理、實施有力的新型標準體系,健全市場決定工程造價機制,為住房城鄉
建設事業發展提供有力技術支撐。
一、深化工程建設標準化改革,全面提高建筑標準水平
(一)全面提高工程建設標準覆蓋面
標準范圍全面覆蓋各類工程項目和工程技術,做到有標可依。改變政府單一供給標準模式,培育團體標準,搞活企業標準,完善地方標準,多渠道、多層次供給標準,形成政府和市場共同發揮作用的新型標準體系。改革強制性標準,制定覆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的全文強制性標準,取消目前零散的強制性條文,提高標準剛性約束,盡快完成各部門各行業強制性標準體系表的編制,向國外的“技術法規”過渡。
(二)全面提升工程建設標準水平
制定實施工程建設標準提升計劃,大力提高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健康、節能減排標準,落實中央要求,回應百姓關切。重點在提高建筑的裝配式裝修、綠色裝修和全裝修水平,改善
建筑室內環境質量;大幅提升建筑門窗保溫、隔音、抗風等性能指標;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能源消耗的占比,優化分布式能源應用標準;提高建筑防水工程質量和使用年限等標準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
(三)全面與國際先進標準接軌推動中國標準與國際先進標準對接,助推一帶一路戰略實施。加強中外建筑技術法規標準的對比分析,提高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內容結構、要素指標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加大中國標準翻譯力度,組織開展建筑設計防火等骨干標準翻譯;組織開展申報和制定國際標準,提高中國標準在國際上的話語權。
二、持續推進工程造價改革,健全工程造價治理體系
(一)以共編共享為模式,推進計價依據形成
一是共享計價依據,統一計價定額編制規則,規范計價定額編制活動,提高定額編制成果質量,統一工程消耗量定額,打破地區、行業壁壘,支撐全國統一建筑市場的形成。二是圍
繞我部中心工作,服務綠色建筑工程投資,編制門窗工程、防水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地源熱泵工程造價指標。三是完善工程建設前期計價依據,編制海綿城市、綜合管廊重點工程建設投資估算指標的編制工作,為政府投資決策提供參考。四是修編房屋修繕工程、抗震加固工程等消耗量定額,為老舊小區改造工程提供計價依據。五是服務工程建設總承包,編制總承包
工程計價計量規范。
(二)以工程造價糾紛調解為突破,深入工程造價改革
一是研究并制定建設工程造價糾紛調解機制,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二是完善市場決定工程造價機制,改革定額人工單價構成和信息發布制度,逐步統一定額人工單價和市場人工費的計算口徑,減小定額人工單價和勞務工人工資的差距,規范市場造價信息收集機制,為建筑市場提供及時準確的人、機、料價格信息。三是加強工程造價支撐機構建設,成立工程造價編審委員會,建立委員會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委員會技術研究和協調優勢。
(三)堅持放管服,提高造價咨詢業的治理能力
一是加強工程造價行業誠信體系建設,開展工程造價咨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及制度研究,與各部門、各行業實現信用獎懲聯動,形成失信聯防體系。二是加強市場監管,抓好投訴等重點環節,開展監督檢查。三是加強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人員資格信息管理,完成工程造價咨詢業統計分析。
(四)完善預測預判指標,不斷提高支撐能力
一是開展古代工程造價管理、工程造價咨詢國際化戰略等研究,為工程造價管理改革提供理論支持。
二是研究合理確定建設工程造價各項費用的構成及計算方法,服務工程建設全過程造價管理。
三是加強工程造價管理隊伍建設,開展造價管理人員專業知識培訓。四是建設工程造價監測系統,整理、分析、監測工程造價數據,為建設各方主體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服務。
三、強化標準實施,切實樹立工程建設標準權威性
(一)積極開展標準宣傳和推廣活動
一是組織開展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化工作管理干部培訓,指導有關單位開展裝配式建筑、建筑節能、城市軌道交通等重要標準宣貫培訓。二是繼續推進標準“走出去”,重點開展與英國、德國等先進國家建筑標準法規管理性規定的對比研究,吸取國外標準在管理及實施監督方面的先進經驗。組織編制、發布中國工程建設標準使用指南,為我國標準在國際項目的使用
提供指導。
(二)深入推進標準實施改革
一是編制建筑門窗、防水、裝飾裝修、海綿城市、垃圾處理、裝配式建筑等方面品牌建設指南,推動建筑領域品牌發展。二是借鑒國外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實踐經驗,將政府標準強
制性與團體標準靈活性相結合,探索用市場化通用手段促進標準應用,盡快把標準的權威樹立起來。三是研究修訂《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建立完善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督“雙隨機、一公開”機制,進一步推進標準實施。
(三)推動重點領域標準實施
一是繼續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高速寬帶網絡建設推進網絡提速降費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1號),加強光纖到戶國家標準貫徹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二是繼續組織開
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廣應用、高強鋼筋集中加工配送推廣應用試點研究,促進建筑鋼筋混凝土標準的提高,引導產業升級。三是落實《無障礙環境建設“十三五”實施方案》,組織編制《無障礙設施建設圖集》《老年宜居社區建設指南》,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情況調研和監督檢查。四是指導的建筑工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工作,支持中國工程建設檢驗檢測認證聯盟發展,組織開展《裝配式建筑認證體系》研究建立工作。
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強化干部隊伍能力建設
(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以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為統領,把全面落實從嚴治黨同推動業務工作結合起來,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兩提高”。充分發揮黨組織在標準定額各項工作中的戰斗堡壘作用,著力提升支部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為實現全面提高標準覆蓋面、全面提升標準水平、全面與國際先進標準接軌、標準權威性全面提升和健全完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工程計價規則,打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
(二)加強干部隊伍能力建設和提升工作水平
嚴格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認真執行“三會一課”制度,增強干部職工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打造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標準定額干部隊伍。同時,加強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調查研究,強化干部隊伍業務工作能力建設,轉變標準定額被動承擔為主動引領,為住房城鄉建設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時提供有力地技術支撐。
寧夏印發《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實施方案》,其中提出要加快發展專用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制品和部品化制品,支持水泥、商品混凝土等生產企業開發生產裝配式建筑預制構件和預制混凝土部品部件,推動商品砂漿、成型鋼筋等新型建材產業化發展、規模化應用。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實施方案的通知
寧政辦發〔2016〕224號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建材工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29日
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實施方案
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我區建材工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34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我區建材工業發展現狀
建材工業是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原材料行業。截至2015年末,規模以上建材企業145戶,從業人員1.6萬人,實現工業增加值45.1億元,占全部工業的4.6%。其中水泥行業實現產值37.4億元,占建材工業總產值的33.5%,是我區建材工業的主導產業。與2010年相比,石膏、墻體材料、建筑陶瓷、玻璃制品等占整個建材工業中比重雖有所提升,但整體規模偏小、裝備技術落后、創新研發不足,水泥“一業獨大”的建材工業局面仍未有效改善。多年來積累的結構矛盾和傳統增長方式帶來的水泥產能嚴重過剩、新興產業發展緩慢、適應新需求產品不足等矛盾日益顯現,行業增長下行和效益下滑嚴重制約著行業健康發展,推進建材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為行業發展的迫切需要。
二、目標任務
嚴控水泥產能總量、嚴禁新增產能和兼并重組優化區域產業布局,逐步淘汰日產1500噸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產線,直徑3.2米及以下的水泥粉磨設備。力爭到2020年,化解水泥產能400萬噸,水泥熟料產能控制在1800萬噸以內;水泥綜合能耗達到國內平均水平,企業污染物排放全部達到國家標準;42.5級及以上產品消費比例達到60%以上,產能利用率達到80%以上;水泥熟料排名前4家企業產業集中度達到85%以上;建材深加工水平和綠色建材產品比重穩步提高,質量水平和高端產品供給能力明顯增強,建材工業整體效益好轉,主要行業銷售利潤率接近工業平均水平,全行業利潤總額實現正增長。以先進綠色建材技術裝備輸出的國際產能合作取得積極成效。
三、主要任務
(一)積極化解過剩產能。
1.嚴禁新增產能。2020年底前,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設項目。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電石渣等固廢伴生水泥項目,必須依托現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進行不擴產能的改造。新上工業玻璃項目,熔窯能力超過150噸/天的,應依托現有平板玻璃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嚴防借開展協同處置、發展工業玻璃之名建設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的項目。2017年底前,暫停實際控制人不同的企業間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置換。《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印發后核準或備案的新增產能項目及產能置換方案未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確認并公告的項目,一律停止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質量監督、安監等部門和金融機構一律不予支持。水泥粉磨站建設可不制定等量置換方案,但應符合區域粉磨站建設規劃布局和先進的工藝技術裝備要求。(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質監局、寧夏銀監局)
2.堅決淘汰落后產能。2017年底前,各市、縣(區)要全面清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明令要求淘汰的落后工藝技術與裝備, 存在落后設備、工藝、違規產能以及生產淘汰類產品的,一律不予受理、不予辦理生產許可。(責任單位:自治區質監局、經濟和信息化委)
3.依法整治不達標產能。污染物排放達不到標準要求或超總量排污的,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的,報經有管轄權的地方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能耗超限額的,應在6個月內整改達標;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經申請可延長不超過3個月的期限;逾期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水泥產品和無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水泥產品的違法行為。產品質量達不到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要求的,應立即停產整改,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關停退出。(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質監局、工商局、安監局)
4.政策激勵去產能。采用階梯電價、懲罰性排污費、提高資源綜合利用優惠政策門檻等手段,倒逼劣勢生產線退出市場。完善生產許可等合規合法生產手續,支持淘汰拆除水泥熟料燒成系統,保留3米及以上直徑磨機轉為水泥粉磨站繼續從事水泥生產。地方政府收回原水泥企業(含水泥粉磨站)退出產能后的劃撥用地使用權,進行再處置后的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等支出并計提農田水利建設、教育等各種資金后的收益部分,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用于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費用。(責任單位: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質監局)
5.市場化推進產能置換。支持企業運用市場化手段,自主解決建設項目產能置換指標。探索由大型骨干水泥企業按照誰受益、誰付費原則,聯合設立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責任單位: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寧夏水泥協會)
6.提升標準壓減產能。2017年起,停止辦理含有32.5等級復合硅酸鹽水泥企業的生產許可證手續,全區水泥 (含水泥粉磨站)企業應重點生產42.5及以上等級水泥。其他類型32.5等級水泥產量原則上不得高于本企業同期內水泥產量的30%,直至國家取締32.5等級水泥標準為止。(責任單位:自治區質監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
7.錯峰生產限制產能。2017年起,全面推行采暖期水泥熟料企業(含利用電石渣、其他工業廢渣生產水泥的循環經濟企業)錯峰生產常態化。支持行業協會積極發揮作用,建立行業自律機制。根據行業發展實際和協會意見,視情在年中增加錯峰生產,調節市場需求。(責任單位: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二)加快調整轉型升級。
1.推動聯合重組。以水泥行業為重點,鼓勵龍頭企業和優勢骨干企業強強聯合、兼并改造困難企業、中小企業,重組上下游關聯企業,優化物流配送,整合發展預拌砂漿、商品混凝土及建筑預制構件產業,壓減過剩產能、集約化發展,實現脫困發展。已獲許可的建材企業并購重組且不涉及搬遷的,辦理生產許可證時,免予企業實地核查;已獲許可的建材企業并購重組后,企業名稱、生產條件、產能未發生變化的,經產品檢驗合格后,直接換發許可證。(責任單位:自治區質監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
2.優化產品結構和產業布局。重點發展具有安全、環保、節能、降噪、防滲漏等功能性新型建材及制品,滿足綠色建筑發展需求。加快培育無機非金屬功能材料,支撐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積極培育“專、精、特、新”企業。集約集群化發展石墨及炭素制品、新型建材、耐火材料制品等新興建材行業,逐步形成一批特色產業集聚區。(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非公經濟服務局)
3.積極發展新業態。鼓勵建材工業生產制造與技術研發、工業設計、現代物流、電子商務和定制加工等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支持設計咨詢服務單位開展工程咨詢、試驗設計、裝備集成、安裝調試、運營服務一體化的建材生產工程承包服務。積極發展面向建材行業的能效評估、資源綜合利用評價、檢測認證、科技成果推廣等服務,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商務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4.推動技術改造。水泥行業主要實施余熱發電、協同處置、綜合節能、粉磨節電、高效收塵等技術改造,加快發展專用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制品和部品化制品,支持水泥、商品混凝土等生產企業開發生產裝配式建筑預制構件和預制混凝土部品部件,推動商品砂漿、成型鋼筋等新型建材產業化發展、規模化應用。支持玻璃制品行業實施原料優化和標準化控制、配合料高溫預分解、全氧燃燒、熔窯余熱綜合利用、煙氣脫硫脫硝等技術改造,推廣應用低輻射鍍膜玻璃板材、真(中)空玻璃、個性化幕墻等玻璃制品。支持陶瓷行業實施陶瓷磚干法制粉、薄型化、一次燒成、衛生陶瓷高壓注漿、真空擠出等技術改造,推廣薄型化的陶瓷磚以及節水、輕量的衛浴潔具等綠色建材產品。支持墻體材料行業實施以節能型隧道窯逐步替代輪窯、變頻電機替代傳統電機為主的技術改造,發展本質安全、節能環保、輕質高強的墻體材料和屋面材料、外墻保溫材料以及結構與保溫裝飾一體化外墻板。支持非金屬材料行業實施以超細超純選礦加工、尾礦綜合利用和改性復合深加工為主的技術改造,發展基于非金屬礦物用于節能防火、填充涂敷、環保治理、儲能保溫的礦物功能材料。(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質監局、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推動綠色智能發展。
1.推廣節能減排技術。鼓勵實施以綜合節能、粉磨節電、高效除塵、純低溫余熱發電、低氮燃燒、二氧化碳減排、污水處理和協同處置廢棄物等為主要內容的技術改造。積極使用無鉻耐火材料,努力提升能源梯次利用技術裝備水平。鼓勵園區加快燃料升級改造,支持有條件企業實施“煤改氣”“煤改電”,集中使用清潔能源,全面提高建材工業節能減排水平。(責任單位: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2.推進清潔生產。積極推進能源合同管理和環境合同管理,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重點推進窯爐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源頭消減,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推廣高效除塵技術與裝備,加強生產過程粉塵排放控制,降低粉塵排放量。加大污水處理回用力度,降低水資源消耗,減少水污染。(責任單位: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3.發展循環經濟。加快推進協同處置城市污泥、生活垃圾、危險廢棄物示范工程建設。鼓勵綜合利用礦渣、粉煤灰、煤矸石、尾礦、建筑垃圾等大宗廢棄物生產水泥、墻體材料等產品,擴大資源綜合利用范圍和固體廢棄物利用總量。支持發展基于農作物秸稈等農林廢棄物以及廢舊木制品的生物質建材產品。發展綠色礦業,強化非金屬礦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責任單位: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國土資源廳)
4.推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15〕309號),積極推進綠色建材評價和發布工作,推動綠色建材擴大應用范圍,提高應用比重。支持具有發展優勢的園區建設綠色建材產業園區。推進構建全國統一的綠色建材市場。(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經濟和信息化委)
5.推進兩化融合。積極推動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在建材工業領域的應用,加快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普及推廣。鼓勵企業開展智能工廠、數字礦山、工業機器人(300024)試點示范研究。(責任單位: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
(四)實施走出去戰略。
積極推進寧夏建材(600449)集團等重點企業,發揮先進技術、建設和管理方面的成熟經驗,借助中國阿曼(杜古姆)產業園、中國沙特(吉贊)產業園平臺,開拓西亞等國際市場,開展國際產能合作,拓展企業發展空間。(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指導協調。自治區工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協調機制,及時研究協調本方案組織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遇重大問題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本實施方案推進情況的督促檢查,協調相關部門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各地級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建材工業調結構增效益轉型發展負總責,全面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措施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落實工作職責,細化工作目標,完善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責任單位:自治區各有關部門,五市人民政府)
(二)嚴格執法監督。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要于2016年底前完善并公開全區水泥、平板玻璃行業建設項目庫;對國發〔2013〕41號文件印發后核準備案、點火投產的項目,要逐條注明具體情況;各地級市要認真開展自查,對隱瞞信息或違規建設的項目,要立即責令停止建設,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并將有關情況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建材企業應依法安裝污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并與環保部門聯網,主動披露環保相關信息。節能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水泥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處理違反強制性節能標準的行為。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對水泥行業執行基于能耗限額標準的階梯電價政策。質量監督部門要加大建材產品抽檢力度,對產品質量不達標的,依法責令整改并予通報;對無證生產水泥的,依法責令停產、處罰并向社會公告。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嚴格安全生產監督執法專項檢查,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材企業,及時公布建材企業安全生產不良記錄的“黑名單”信息。(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質監局、安監局,五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金融支持。落實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對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兼并重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建材企業,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違規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的企業停止貸款。通過提供并購貸款、并購票據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建材企業并購重組。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要加快推進我區水泥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設立事宜,推動本方案確定的水泥行業淘汰落后和化解產能過剩目標完成。(責任單位: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寧夏銀監局)
(四)發揮協會作用。水泥協會和有關建材行業協會要完善行規行約,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遵規守法、規范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推進兼并重組中的作用,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幫助企業加強和改進管理。要加強對行業關鍵、共性問題的研究,積極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責任單位:自治區建材行業相關協會)
各市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努力推進方案各項任務落實。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抓緊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各項工作,有關情況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